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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基本知识汇编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3-09 00:24:20

  党建基本知识汇编

  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党的规矩: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员发展“十六字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党员发展“六个专项计划”: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

  申请入党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申请入党主要程序:(1)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3)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4)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教育观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5)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6)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7)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8)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0)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1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义务: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是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一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临时出境出国党员的党籍处理:党员因私事临时出境出国,在向公安部门申请出境出国的同时,应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递交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党组织应及时受理,并上报县或相关县一级党组织审批。临时出境出国的党员,出境出国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保留的期限是:出境出国探亲,去港澳台地区的一般不超过3个月,去国外的一般不超过6个月(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1年)。出境出国自费学习,以其入学通知注明的学年为限。出境出国伴读,以其配偶的学习期为限。出境出国就业,以其合同书的聘用期为限。临时出境出国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的时间,应从党员出境出国之日起至回原单位报到止。

  党员脱党情形: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员档案“六有”标准:有专人管理党员档案、有党员档案管理室、有党员档案专柜、有党员档案袋、有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有党员档案管理台账。

  党费收缴原则:自觉、按时、足额;收缴三不:不代交、不扣交、不延迟交;收缴要求:面对面、现过现。

  党费计算比例:在职党员计算基数3000元以下(含3000元),按0.50%交纳党费;计算基数3000元—5000元(含),按1.00%交纳党费;计算基数5000元—10000元(含),按1.50%交纳党费;计算基数10000元以上,按2.00%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按1%交纳党费。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按期换届提醒工作: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基层党组织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情形,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掌握。

  基层党组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在应急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2.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抢救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4. 坚持统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建立应急管理组织队伍:要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广泛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村级后备干部、共青团员、复员退伍军人、民兵等参加。

  基层党组应急知识培训:基层党员干部每人每年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累计不少于1天。农民夜校每年举办应急知识专题教学不少于2个班次。

  基层党组应急问题隐患排查:每个基层党组织要确定1-2名党员干部为信息报告员,确保信息员通讯24小时通畅,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上级党员组织,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基层党组应急演练:基层党组织的应急演练一般1年内不少于1次。

  基层党建基础知识

  基层党建主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基层党建主线: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基层党建价值取向:坚持人民立场、服务中心大局。

  基层党建目标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基层党建根本保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党组织设立标准:凡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总支。对于党员超过50人,但不需要成立总支部的,也可以成立党支部。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基层党委,下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五个基本”: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四个结合”:统分结合、上下结合、软硬结合、正反结合;“三道程序”:支部书记述职、党员群众评议、上级组织考核;“两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争先。

  阵地建设标准:行政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功能布局一般应有1院7室1站:即有独立院坝、党组织办公室、村居委办公室、会议(电教)室、党员活动室、卫生室、村民调解室、图书室、便民服务站,配套建设应达到六有:即有旗帜、有牌子、有专栏、有设施、有制度、有资料。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1330元,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1210元,村文书(或副主任)每人每月1060元;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2600元,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400元,专职干部每人每月2200元,小组长每人每月500元;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2900元,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700元,专职干部每人每月2500元,小组长每人每月500元。

  离任村干部报酬补助标准:职数内正常离任且因超龄不能买养老保险的村(社区)干部,根据任职年限给予一定生活补助。1.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任村(社区)干部满9年或间断任村(社区)干部累计12年以上,没有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离任后可以享受离任补贴。2. 离任村干部及离任农村社区干部每人每月100元,离任城市社区干部每人每月150元,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任职时间每增加3年,月补贴标准增加50元。

  五议社区:群众代表公议、党员干部评议、所在社区互议、驻区单位参议、乡镇党委审议。

  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两个全覆盖”:党组织全覆盖、党建工作全覆盖。

  “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五个清”:运行情况清、从业人员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知识

  贫困县退出标准:“一低”、“三有”。一低: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计算方式: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贫困县当年年末所剩余贫困人口数÷贫困县当年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三有”:乡乡有标准的中心校、有达标的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贫困村退出标准:“一低”、“五有”。一低: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计算方式: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当年末所辖剩余贫困人口数÷贫困村退出当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五有”: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四个好”。“一超”:贫困户年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三有”: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四个好”:要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六有”: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

  第一书记的五项职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第一书记更换条件:违纪违法、工作不力召回、因病、怀孕、调离、任期满2年。

  第一书记请假要求:1天以内驻村工作组长审批,2至3天乡镇党委审批,3天以上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共同批准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一书记待遇保障:派出单位落实第一书记年度体检、人身意外保险,派出单位按出勤天数发放50元/天生活补贴,任职期间往返交通费按相关规定在派出单位报销。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

  召回第一书记处理规定:按照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不认定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并取消派出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农技巡回小组服务内容: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组织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创新创业。

  贫困村法律顾问职责: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服务内容: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

  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补助标准:省级向每个贫困村补助1万元、达州市级补助3000元、万源市本级补助7000元,分三年补助到位,目前省级已拨付6000元、达州市级拨付3000元、万源市本级拨付4200元。

  资金管理原则:“三专”: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四不准”:不准侵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准抵扣、截留专项资金,不准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违规提取任何费用。

  群众微心愿、干部大行动“五步法”:征集—分类—认领—办理—回访。

  党建扶贫“七大行动”:1. 开展班子引领行动,坚强脱贫攻坚核心;2.开展筑牢堡垒行动,夯实脱贫攻坚基础;3. 开展产业惠民行动,抓实脱贫攻坚牵引;4. 开展人才集聚行动,强化脱贫攻坚支撑;5. 开展素质提升行动,加快脱贫攻坚进程;6. 开展乡村治理行动,优化脱贫攻坚环境;7. 开展激励关爱行动,激发脱贫攻坚活力。

  党建扶贫“1234”工作法:建强“一个核心”即:班子建设;打牢“两个基础”即:组织基础和帮扶基础;健全“三大机制”即:人才聚集机制、激励关怀机制和乡村治理机制;构建“四扶模式”即:扶志向、扶智力、扶基础、扶产业。

  “发家计划”目标: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人均6元以上,示范村,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人均20元以上。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80%以上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5%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农民夜校“十讲”:1. 领导干部讲党课;2. 行业专家讲技术;3. 第一书记讲政策;4. 创业能手讲经验;5. 群众代表讲感恩;6. 乡贤达人讲品德;7. 法律顾问讲法律;8. 农村党员讲示范;9. 党史人才讲传统;10. 河道河长讲环保。

  农民夜校“八有”标准: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

  农民夜校教学时间:每所夜校每月开展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农民夜校机构设置:“农民夜校”管理机构上由1名负责人、1名以上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农民夜校”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或第一书记为负责人,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由村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每个乡镇确定1所农民夜校中心校。

  农民夜校师资配备:分层建立师资库,市、县、乡师资库入库教师不少于100名、50名、30名。每所“农民夜校”设置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的教师。

  农民夜校教材设置:分层建立教材库,市、县、乡教材库入库纸质教材不少于100种、50种、30种,音像教材不少于30小时、20小时、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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